中南文化(002445):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汇鼎金融 26-03-08
原标题:中南文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向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7.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