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汇鼎金融 26-01-14
原标题:瑜欣电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4,7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0.0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418,120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563,420元。
     
2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2,418,12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1,563,42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通知债权人、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及换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