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开矿业提供的缴纳凭据,上述扣除评估费后的 1545万元探矿权价款已缴清。
(B)吴集铁矿北段采矿权
根据《安徽省霍邱县吴集铁矿北段探矿权出让合同》(2002年 11月 28日签订),霍邱县吴集铁矿北矿段探矿权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按照有关规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安徽省志远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予以确认。甲方在此基础上确定和公布了该探矿权挂牌竞价出让底价。甲方同意乙方以竞买价 550万元全资购买霍邱县吴集铁矿北矿段探矿权。
乙方购买霍邱县吴集铁矿北矿段探矿权的价款分三次缴纳:首次交款数额为竞买成交价的 20%(110万元),于本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交清,其中 5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第二次交款数额为竞买成交价的 30%(165万元),于 2003年 10月 30日之前交清;第三次交款数额竞买成交价的 50%(280万元),于 2004年 10月 30日之前交清。
根据安开矿业提供的缴纳凭据,上述探矿权价款 550万元已缴清。
(C)本次评估采矿权需有偿处置资源量情况
李楼铁矿办理“探转采”编制提交的《安徽省霍邱县李楼铁矿详查地质报告》(2004年 3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13地质队)评审确认的铁矿石资源储量为 27624.82万吨;吴集铁矿北段办理“探转采”编制提交的《安徽省霍邱县吴集铁矿床北段详查地质报告》(2004年 5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1地质队)评审确认的铁矿石资源储量为 10532.78万吨。本项目评估依据的《安徽省霍邱县李楼-吴集铁矿北段铁矿整合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13地质队,2026年 2月)评审备案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 48064.62万吨。
2026年 4月 29日,安开矿业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李楼-吴集北段铁矿采矿权出让合同》(C3400002026008)。根据安开矿业提供的“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整合后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确认方式的说明”,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经多轮次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沟通,基本确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方式:已处置的资源量(李楼铁矿 27624.82万吨,吴集铁矿北段 10532.78万吨,合计 38157.60万吨)不再收取出让收益。以整合后的储量核实报告新增资源量 9907.02万吨,扣除上述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采区域范围之外资源量后,得到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量为8665.55万吨,其中李楼矿段 8163.31万吨、吴集北矿段 502.24万吨。动用新增资源量为8665.55万吨时,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