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人,代表股份
188,971,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5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
167,359,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2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21,61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27,031,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4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21,61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0%。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刘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494,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0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3,555,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85%。
是否当选:是
1.0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989,1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049,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70%。
是否当选:是
1.03选举刘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988,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048,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4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988,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048,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5选举吴日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988,1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048,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33%。
是否当选: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郭继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44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507,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06%。
是否当选:是
2.02选举周德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447,1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507,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14%。
是否当选:是
2.03选举唐龙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670,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730,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86%。
是否当选:是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59,8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
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2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57,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63,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71%;
反对8,204,8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9%;
弃权3,403,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3,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67%;反对8,204,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28%;弃权3,403,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0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
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