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聘,决定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
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 11月 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11000167
截至 2025年末,中兴华从业人员超过 5000人,其中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计师 108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532人。
中兴华所 2025年收入总额 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
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4次。46名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
施 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俊晓,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财政部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正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财政部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4年 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 6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较上一年度审计收费减少
10.0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该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年。2025
年度,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聘,决定聘任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6年度公司及
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6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