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汇鼎金融 26-04-27
原标题:贝达药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为加强创新药物技术的交流合作,拓展肿瘤治疗药物领域的布局、充实研发688765
管线,公司此前投资了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以下简称"禾元生物")、翰思艾泰生物医药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3378.HK,以下简称"翰思艾泰")、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2563.HK,以下简称“华昊中天”)、AgenusInc.(NASDAQ:AGEN,以下简称“Agenus”)、C4Therapeutics,Inc.(NASDAQ:CCCC,以下简称“C4T”)、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4070,以下简称“天广实”),因认缴注册资本后合作公司上市或直接认购合作方在公开市场增发股份,构成证券投资交易。其中,禾元生物、翰思艾泰分别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完成上市,系本年度新增纳入证券投资披露范围。

2017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积极布局肿瘤免疫治疗领域,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缴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翰思")90.9091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杭州翰思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1429%。2023年1月,翰思艾泰方进行资产重组,公司以825万元为代价将所持杭州翰思6.25%的股权转让给翰思艾泰,以认购翰思艾泰7.35%股权所需增资款抵销,完成A轮融资。2025年12月,翰思艾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3378.HK)。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翰思艾泰6,430,23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2%,所持股份尚在限售期内。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华昊中天130.7815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并将认购部分的15%(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9.6172万元)无偿转让给华昊中天技术及管理团队成员控股的北京北进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和高管团队的激励股权。2024年,华昊中天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020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引进PD-1和CTLA-4项目的议案》。公司与Agenus达成合作,以自有资金支付Agenus1,500万美元的首付款,同时通过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香港”)以2,000万美元现金认购Agenus增发的股份,公司取得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内单用或联用治疗除膀胱内给药外的所有肿瘤学和非肿瘤学适应症的独家开发并商业化Balstilimab(PD-1抗体)和Zalifrelimab(CTLA-4抗体)的权利。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拓展公司的新药创新技术38,500
平台,加快公司在疾病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以自有资金 万元人民币按每股19.24元的价格认购禾元生物新发行的Pre-IPO轮普通股20,010,395股。2024年,双方签署《禾元生物药品区域经销协议》,禾元生物委托贝达药业在约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奥福民?。2025年7月,禾元生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于2025年10月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76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持有禾元生物5.60%的股份,所持股份尚在限2026 10 28
售期内,预计于 年 月 日解除限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023、2022-041、2024-069、2025-050)。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引进CFT8919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领域的布局,加强和国际创新药公司的合作,发挥双方协同优势,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香港”)与C4T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以2,500万美元认购C4T增发的5,567,928股普通股,2024年1月,C4T已办理完毕相应的股份交割手续。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构成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为深化公司在抗体药物领域的战略布局,建设和完善公司的抗体药物开发产业链,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0,041.64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天广实定向发行的2,095,558股新股,占天广实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1%。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20-085、2020-106、2023-054、2023-064、2024-007)。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其他信息请查阅《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投资状况分析”章节。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实施和管理、风险控制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内控程序有效、健全,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风险。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证券投资,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