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汇鼎金融 26-04-25
原标题:新开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2025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223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一、
1-4
二、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1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
四、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223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开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新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新开普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22日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上表内数字合计数据存在尾差的,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267.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90.5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01.44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169.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90.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连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行政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业务。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年度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1.44              
募集资金净额 31,378.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431.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69.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注 1 53.6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1) 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 项目 9,018.25 4,096.85 0.00 4,096.85 100.00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 13,360.38 3,370.63 0.00 3,370.63 100.00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0.00 9,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 项目 14,431.98 14,431.98 901.44 15,701.89 108.80 2025年3月3日 注3 2,147.98 不适用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810.61 33,899.46 901.44 35,169.37 - - 2,147.98-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48,810.61 33,899.46 901.44 35,169.37 - - 2,147.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2: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 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一 代智慧校园移动互联服务平台、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的设计、研发及生产、智慧教育实训基地、 工业机器人、大数据教学实验平台、智能终端实验室等。 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传统校园一卡通应用、校园信息化系统与移动互联网进 行深度有效结合,是引领移动互联网时代校园学习及生活模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通过与新募 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其他子项目的融合,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进一步拓 宽“完美校园”的内容深度,使之成为智慧校园生态的重要载体。公司原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内容目前已进一步深化,并逐步往教育科技方向转变,将原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融入新 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后进行整合升级,有利于公司向智慧教育领域纵向延伸,利 用资源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原募投项目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均为2019年11月30日,由于原募投项目已经发生变更,公司不再对原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因此,截至报告期末,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定投资进 度未完成,亦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及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取得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 计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86,320.70元。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5.55%,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3.64%。 注3: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于2025年3月3日通过了工程竣工 联合验收,2025年3月4日取得《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于当月转入固定资产。2025年4 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 基地项目 高校移动互联服务 平台项目、职业教 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 14,431.98 901.44 15,701.89 108.80 2025年3月3 日 2,147.98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高校移动互联服务 平台项目、职业教 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 3,000.00 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7,431.98 901.44 18,701.89 - - 2,147.9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 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文件。 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传统校园一卡通应用、校园信息化系统与移动互 联网进行深度有效结合,是引领移动互联网时代校园学习及生活模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 通过与新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其他子项目的融合,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 台项目将进一步拓宽“完美校园”的内容深度,使之成为智慧校园生态的重要载体。公司                

  原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内容目前已进一步深化,并逐步往教育科技方向转变,将原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融入新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后进行整合升级, 有利于公司向智慧教育领域纵向延伸,利用资源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